案件名称:郝某某与安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302民初9775号
所属地区:临沂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6-29公开日期:2021-03-03
当事人:郝某某;安某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1302民初9775号 原告:郝某某,男,1982年3月9日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明坤,山东达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某,男,1987年2月3日生,汉族,住山东省费县。

原告郝某某与被告安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8日立案。

原告郝某某于2020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