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定陶县新海禽发食品有限公司、楚铁伦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727执保219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菏泽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6-16公开日期:2020-12-25
当事人:定陶县新海禽发食品有限公司;楚铁伦;刘西敏
案由: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鲁1727执保219号申请执行人:定陶县新海禽发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菏泽市定陶区天中办事处定砀路西段200米路北。

法定代表人:刘新海,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楚铁伦,男,汉族,1976年2月15日出生,住菏泽市定陶区。

被执行人:刘西敏,女,汉族,1974年9月28日出生,住菏泽市定陶区。

定陶县新海禽发食品有限公司与楚铁伦、刘西敏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鲁1727民初17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定陶县新海禽发食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