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李某某,男性,1987年05月11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付某某与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