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韩绍斌、张福利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辽1221执777号之一
所属地区:辽宁省铁岭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2-14公开日期:2020-12-28
当事人:韩绍斌;张福利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辽1221执777号之一申请执行人;韩绍斌,男,1976年生,满族,住铁岭县。

被执行人:张福利,男,1974年生,汉族,住铁岭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韩绍斌与被执行人张福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9)辽1221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韩绍斌于2020年9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本院于同日立案。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韩绍斌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