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何献振与张天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辽0804民初6463号
所属地区:营口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2-16公开日期:2021-03-01
当事人:何献振;张天宁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辽0804民初6463号原告:何献振,男,1988年2月26日出生,满族,现住鲅鱼圈区。

被告:张天宁,其他自然信息不详。

本院在审理原告何献振与被告张天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经本院通知后仍不预交,亦未提出减交、缓交或免交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