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贺亦红。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辉涛,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起诉,承认、变更、放弃、反驳诉讼请求,提起反诉,进行和解。
被告:齐娟,女,1980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原告株洲兴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齐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日立案。
2020年12月21日,原告株洲兴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株洲兴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