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岳阳科力置业有限公司与邓建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湘0621民初2184号
所属地区:湖南省岳阳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2-24公开日期:2020-12-29
当事人:岳阳科力置业有限公司;邓建军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湘0621民初2184号 原告:岳阳科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县新开镇岳兴路与107国道交叉处东侧**。

法定代表人:黄四秀,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易四友,男,汉族,1968年10月26日出生,湖南省岳阳县人,住岳阳县,该公司员工。

被告:邓建军,男,汉族,出生于1963年10月16日,住湖南省岳阳县。

原告岳阳科力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邓建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年10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本案在审理期间,原告于2020年12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诉讼。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撤回诉讼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