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206863637H。
法定代表人:杨俊,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良,四川瑞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简阳市石桥沱江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81749634494U。
法定代表人:周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恩记,男,1962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被执行人:付万勋,男,1957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简阳市。
被执行人:周洪亮,男,1979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被执行人:周勇,男,1971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被执行人:杨后超,女,1974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被执行人:四川省乐至县天池藕粉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民营经济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222066072383。
法定代表人:杨后超,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恩记,男,1962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被执行人: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简阳市滨江路静心商务会所**组织机构代码:68239941-7。
法定代表人:王志全,总经理。
被执行人:简阳市新东南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简阳市石桥镇筒车村组织机构代码:56327482-2。
法定代表人:刘波,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恩记,男,1962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20民初164号民事判决书,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付万勋、周洪亮、周勇、杨后超、四川省乐至县天池藕粉有限责任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简阳市新东南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被执行人未申报了财产;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传统调查,对被执行人的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车辆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本院于2020年8月15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四川省乐至县天池藕粉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镇××路工业园区的壹宗工业用地使用权【产权证号:乐国用(2008)第1××0号】及其地上的六栋建筑物【房产证号:乐至县房权证字第2××2号、乐至县房权证字第2××3号、乐至县房权证字第2××4号】,获款4225000元,除支付执行费44650元外,于2020年9月28日将剩余拍卖款418035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简阳市××镇××村××六社的壹宗仓储物流用地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简国用(2014)第0××8号】,获款56904855.00元;该土地使用权的顺位抵押权人第一位是申请执行人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位是资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双方于2020年12月11日确认,申请执行人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总金额为55357223.39元;本院分别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