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韩书耿,任理事长。
被执行人李阳,女,生于1982年10月17日,汉族,住南召县。
被执行人李相更,男,生于1965年11月8日,汉族,住南召县。
被执行人陈侦,男,生于1978年3月25日,汉族,住南召县。
申请执行人河南南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阳、李相更、陈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2019)豫1321民初259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8月14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
依照《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