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重庆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胡周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渝0106民初24042号
所属地区:重庆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2-20公开日期:2020-12-25
当事人:重庆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胡周洋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内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渝0106民初24042号原告:重庆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滨路**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398053094。

法定代表人:吴勇,重庆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瑞,重庆智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缤予,重庆智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胡周洋,男,1977年7月1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沙坪坝区。

原告重庆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周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9日立案。

原告重庆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到本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7日内逾期未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原告重庆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交纳案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