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彭建敏,黄永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丹棱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川1424执518号
所属地区:丹棱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2-14公开日期:2021-01-27
当事人:彭建敏,黄永祥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丹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424执518号 彭建敏、黄永祥: 彭建敏与黄永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657.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元,其中未执行到位的5657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

本院已于2020年12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彭建敏。

至此,彭建敏向本院申请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