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齐星与丁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0211民初21666号
所属地区:青岛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2-02公开日期:2021-01-26
当事人:齐星;丁涛
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211民初21666号 原告:齐星,男,1992年4月1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辽宁省凌海市。

被告:丁涛,南,1989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黄岛区。

原告齐星与被告丁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1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12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然飞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