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洪福,男,1968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冷水江市。
共同委托代理人谢良,湖南波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邓宏锡,男,1964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冷水江市。
被执行人李应生,男,1963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冷水江市。
被执行人高智军,男,1976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冷水江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谭田青、李洪福与被执行人邓宏锡、李应生、高智军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6日作出执行裁定,裁定该案由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依照《最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