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叶丽梅与沈兴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云0129民初3869号
所属地区: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2-02公开日期:2020-12-31
当事人:叶丽梅;沈兴玉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云0129民初3869号原告:叶丽梅,女,1977年9月26日生,汉族,住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被告:沈兴玉,男,1989年3月22日生,汉族,住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原告叶丽梅与被告沈兴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0日立案,原告叶丽梅于2020年12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要求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原告的撤诉请求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