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实施了以下保全行为: 冻结被申请人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额度为74799.94元,开户行、账户:工行广西平南县支行、2116712029100064676,实际冻结74799.94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3日止。
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