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成都国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袁胜礼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川2002民初6214号
所属地区:四川省资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2-16公开日期:2020-12-23
当事人:成都国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袁胜礼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川2002民初6214号 原告:成都国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金山商业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674329312N。

法定代表人:宋利勇,总经理。

被告:袁胜礼,男,1970年12月27日生,汉族,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原告成都国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袁胜礼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

原告成都国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成都国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