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曾昭恕—湖南省怀化市经济开发区河西大道北侧星旗农副产品市场9栋103号门面与怀化市鹤城区中坡山龙兴食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湘1202执2846号
所属地区:湖南省怀化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2-08公开日期:2020-12-08
当事人:曾昭恕—湖南省怀化市经济开发区河西大道北侧星旗农副产品市场9栋103号门面;怀化市鹤城区中坡山龙兴食品厂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湘1202执2846号 申请执行人曾昭恕—湖南省怀化市经济开发区河西大道北侧星旗农副产品市场9栋103号门面,经营场所怀化市经济开发区河西大道北侧星旗农副产品市场****门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200MA4N3BFT46。

经营者:曾昭恕,男,汉族,1957年10月19日出生,住怀化市鹤城区。

被执行人怀化市鹤城区中坡山龙兴食品厂,经,经营场所怀化市鹤城区/div> 经营者:郑建明,男,汉族,1984年11月22日出生,住福建省仙游县。

本院在执行曾昭恕—湖南省怀化市经济开发区河西大道北侧星旗农副产品市场9栋103号门面与怀化市鹤城区中坡山龙兴食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曾昭恕—湖南省怀化市经济开发区河西大道北侧星旗农副产品市场9栋103号门面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