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姜会生。
被执行人:琚小三,男,1979年12月6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李三军,男,1980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琚小攀,男,1975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河南博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琚小三、李三军、琚小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河南博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向本院递交撤销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