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沈明天、深圳云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0305执15020号
所属地区:深圳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2-17公开日期:2020-12-25
当事人:沈明天;深圳云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劳动争议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5执15020号 申请执行人:沈明天,男,1983年8月10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被执行人:深圳云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粤桂社区白石路**阳光粤海大厦817A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MM9L8F。

法定代表人:程宏达。

申请执行人沈明天与被执行人深圳云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2370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欠款64000元(人民币,同下),本院于2020年11月26日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深圳云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并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64860元。

其中,执行款64000元已划付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执行费860元本院已依法上缴深圳市财政局。

本院认为,本案已全部履行完毕,应予以结案。

依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