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大名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周军峰督促民事裁定书
法院:大名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冀0425民督1226号
所属地区:大名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督促
裁判日期:2020-12-10公开日期:2020-12-22
当事人:大名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周军峰
案由:申请支付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425民督1226号 申请人:大名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住址: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凤凰城东门商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25561996186N。

法定代表人:张庆文,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周军峰,男,汉族,1978年10月8日出生,住河北省大,住河北省大名县> 申请人大名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向本院提出支付令的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所欠燃气的费用主张数额不明确,无法确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