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邹晔、钟昌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民终3208号
所属地区:广东省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二审
裁判日期:2020-12-23公开日期:2021-05-06
当事人:邹晔;钟昌德;郭凡;陈炳川;潘海飞;深圳市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方壮如;深圳市兆信天使投资有限公司;欧坚;梁斌;广州昊丰投资有限公司;柯宗育;陈广范;陈广站;深圳市金能投资有限公司;朱广宇;翁子羽;广州市琶洲投资有限公司;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民终320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邹晔,女,汉族,1974年10月1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亮,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钟昌德,男,汉族,1968年1月3日出生,住浙江省苍南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郭凡,男,汉族,1971年12月7日出生,住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炳川,男,汉族,1966年11月6日出生,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海飞,男,汉族,1977年10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昕,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向金波,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东交汇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ll01B。

法定代表人:陈克从。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方壮如,女,汉族,1980年1月28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以上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堂水,广东法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宋雪,广东法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兆信天使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东交汇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方壮如。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堂水,广东法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欧坚,男,汉族,1971年6月22日出生,住浙江省泰顺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梁斌,男,汉族,1978年1月31日出生,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昊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1619房。

法定代表人:陈俊亮。

原审第三人:柯宗育,男,汉族,1976年8月28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原审第三人:陈广范,男,汉族,1978年9月10日出生,住浙江省苍南县。

原审第三人:陈广站,男,汉族,1974年11月21日出生,住浙江省苍南县。

原审第三人:深圳市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文化中心海岸大厦西座1607。

破产管理人: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倪小平。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深兴,男,汉族,1992年10月5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樊燕燕,女,汉族,1988年2月12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原审第三人:朱广宇,男,汉族,1969年11月15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原审第三人:翁子羽,男,汉族,1970年4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原审第三人:广州市琶洲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33层。

法定代表人:罗北生。

原审第三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30-33层。

法定代表人:宋广菊。

上诉人邹晔因与被上诉人钟昌德、郭凡、陈炳川、潘海飞、深圳市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方壮如、深圳市兆信天使投资有限公司、欧坚、梁斌、广州昊丰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原审第三人柯宗育、陈广范、陈广站、深圳市金能投资有限公司、朱广宇、翁子羽、广州市琶洲投资有限公司、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