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广东新时代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宋隆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37894487251。
法定代表人:王李越 本院在执行李国豪与广东新时代陶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粤1204民初3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广东新时代陶瓷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李国豪经济补偿金31271.52元。
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与申请执行人约谈,申请执行人也未能举证出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表示可以终结本次执行,依据法律规定已将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