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岳国斌与天津万炬电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华纳(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津0115民初4720号
所属地区:天津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7-15公开日期:2021-07-19
当事人:岳国斌;天津万炬电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华纳(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华宝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河金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津0115民初4720号原告:岳国斌,男,1986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平谷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乃义,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万炬电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天跃路10号。

法定代表人:潘友洪,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欢,该公司员工。

被告:华纳(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8号9层2单元920室。

法定代表人:于树林,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邵金秋,该公司员工。

被告:天津华宝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平安家园吉祥阁配套公建103。

法定代表人:何顺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胜利,该公司员工。

被告:香河金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北五一苑小区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胜,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岳国斌与被告天津万炬电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华纳(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华宝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河金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