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李志明,男,盘锦市大洼区大洼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闫某,男,1970年5月16日,汉族,农民,住大石桥市。
本院在审理刘某与闫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刘某于2021年7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