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郑玉彬与熊培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沪0115民初62201号
所属地区:上海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7-13公开日期:2021-09-04
当事人:郑玉彬;熊培刚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沪0115民初62201号原告:郑玉彬,男,1979年4月18日生,汉族,住安徽省。

被告:熊培刚,男,1975年8月5日生,汉族,住四川省。

原告郑玉彬与被告熊培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

原告郑玉彬于2021年7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郑玉彬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郑玉彬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