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王伟,男,1986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洪泽区。
陈晶晶与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陈晶晶依法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王伟的银行存款3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申请人陈晶晶以保单保函提供了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陈晶晶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王伟的银行存款38万元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