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伟与陈晶晶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案号:(2021)苏0281民初10187号
所属地区:江苏省江阴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7-27公开日期:2021-08-29
当事人:陈晶晶;王伟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苏0281民初10187号申请人:陈晶晶,男,1985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洪泽县。

被申请人:王伟,男,1986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洪泽区。

陈晶晶与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陈晶晶依法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王伟的银行存款3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申请人陈晶晶以保单保函提供了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陈晶晶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王伟的银行存款38万元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