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城阳区惠瑞心超市物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鲁0212民初4047号
所属地区:青岛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7-06公开日期:2021-08-25
当事人: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城阳区惠瑞心超市
案由:物权确认纠纷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212民初4047号 原告: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二路309号13栋2层2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94909100K。

法定代表人:官毅,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侯闫颖,北京市正平(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城阳区惠瑞心超市,住所地城阳区夏庄街道东张家庄社区网点-07号的惠峰超市。

经营者:葛俊峰。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现原告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照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