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吕某2,男,1968年12月5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和平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吕某1诉被告吕某2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吕某1于2021年7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吕某1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