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吕某1与吕某2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辽0102民初1721号
所属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7-02公开日期:2021-07-03
当事人:吕某1;吕某2
案由:离婚纠纷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102民初1721号原告:吕某1,女,197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和平区。

被告:吕某2,男,1968年12月5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和平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吕某1诉被告吕某2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吕某1于2021年7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吕某1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