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姜某与初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辽0213民初4334号
所属地区:大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7-07公开日期:2021-07-15
当事人:姜某;初某
案由:离婚纠纷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13民初4334号原告:姜某,男,1985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户籍地:辽宁省庄河市。

被告:初某,女,1994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户籍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原告姜某与被告初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9日立案。

原告姜某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