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山东宏虹新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翔川油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鲁1402执2576-1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德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3-02公开日期:2021-03-30
当事人:山东宏虹新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翔川油墨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1402执2576-1号申请人:山东宏虹新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城区天衢工业园路6号。

法定代表人:陈都方,董事长。

被执行人:河南翔川油墨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二街南段。

法定代表人:王清华,经理。

申请执行人山东宏虹新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河南翔川油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402民初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