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平邑县莲花山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6868696348D1-1。
法定代表人:薛建军,行长。
委托代理人:高学祥,男,1965年12月4日生,汉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县支行职工。
委托代理人:唐斐彦,男,1977年7月27日生,汉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县支行职工。
被执行人:张庆波,男,1990年12月9日生,汉族,居民,住平邑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张庆波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张庆波在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太支行有银行存款。
依照《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