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盛文博与刘奇、商丘市众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行纪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豫1402民初11660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商丘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3-13公开日期:2020-06-15
当事人:盛文博;刘奇;商丘市众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案由:行纪合同纠纷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1402民初11660号原告:盛文博,男,1992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被告:刘奇,男,1975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夏邑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红厂,河南向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商丘市众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住所地:商丘市梁园区昆仑路与新兴路交叉口金色福园小区2号楼北7号门面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207941677XW。

法定代表人:方超,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伟,男,1986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虞城县,该公司员工。

原告盛文博与被告刘齐、商丘市众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9日立案后,原告盛文博于2020年3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