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吴真荣,男,汉族,1985年3月1日出生,住余江区。
原告林青与被告吴真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4日立案。
原告林青以已与被告协商解决为由,于2020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