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邓杰,男,1995年3月8日出生,汉族。
原告贾婵凤与被告邓杰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院根据贾婵凤提供的邓杰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均不能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