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刘刚刚与马勇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甘肃省漳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甘1125执74号
所属地区:甘肃省漳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3-09公开日期:2020-04-16
当事人:刘刚刚;马勇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甘肃省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甘1125执74号申请执行人:刘刚刚,男,汉族,甘肃省武山县人。

被执行人:马勇,男,汉族,甘肃省靖远县人。

申请人刘刚刚与被执行人马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甘1125民初656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马勇于2019年10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刘刚刚借款10000元。

预估执行费50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马勇微信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马勇提出从三月份开始按月分期打款,至执行案款还清为止。

本院将被执行人马勇提出的执行意见向申请人刘刚刚电话告知,申请人刘刚刚同意被执行人马勇的执行意见。

因本案分期执行期限较长,本案终结执行。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