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郑州益满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郑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1702民初1278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3-27公开日期:2020-04-08
当事人:郑州益满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荣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1702民初1278号原告:郑州益满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26号东1单元36号。

法定代表人:郑喜彬,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光宇,男,1991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系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磊,男,1983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新郑市。

系公司员工。

被告:郑荣,男,1982年4月26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驿城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郑州益满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郑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郑州益满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郑州益满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诉讼期间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郑荣的起诉,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