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7247福州君立视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大都会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玉璇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0111民初7245、7246、7247、 7248、7249、7250、7251、7252、7253、7254号
所属地区:广东省广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3-19公开日期:2020-04-30
当事人:福州君立视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大都会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玉璇
案由: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111民初7245、7246、7247、7248、7249、7250、7251、7252、7253、7254号原告:福州君立视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59号三山大厦(龙盛大厦)北楼11层06室。

法定代表人:顾新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宗钊霞,广东为峰(白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大都会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106国道嘉禾街望岗段望岗综合楼二至四楼。

法定代表人:林玉璇。

被告:林玉璇,女,1971年5月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地址广东省惠莱县,原告福州君立视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因与被告广州大都会娱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玉璇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于2020年3月10日向原告福州君立视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送达《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告知原告福州君立视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接到通知之次日起七日内需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逾期交费,依法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福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