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杨继哲,男,汉族,2004年2月8日出生,原系黑龙江省拜泉县富强镇中心学校在校学生,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拜泉县爱农乡中起村5组。
被执行人:杨培顺,男,汉族,1974年3月24日出生,住黑龙江省拜泉县爱农乡中起村5组。
被执行人:王凤,女,汉族,1975年8月3日出生,住黑龙江省拜泉县爱农乡中起村5组。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凯与被执行人杨继哲、杨培顺、王凤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