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董翠兰与王新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1426民初718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夏邑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3-24公开日期:2020-04-01
当事人:董翠兰;王新立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1426民初718号原告:董翠兰,女,1962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夏邑县。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晓彤,河南公朴律师事务所,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王新立(又名王新献),男,1971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夏邑县。

原告董翠兰与被告王新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3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王新立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在审理中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王新立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