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与杨宽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黑0104执恢477号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3-20公开日期:2020-03-31
当事人: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杨宽
案由:追偿权纠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黑0104执恢477号申请执行人: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道外区长江路1055号HBP总部基地24栋601号653室(集群企业)。

法定代表人:张贵华,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杨宽,男,1993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贵州毕节七星关区环城路酒厂对面右转100米左右。

本院依据(2019)黑0104民初1154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与杨宽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552.44元。

本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杨宽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传统查控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进行了查询,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杨宽有可供执行财产。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杨宽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经合议庭评议决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已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通知申请执行人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申请执行人融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