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马某与史某凯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冀0930民初200号
所属地区: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3-23公开日期:2020-03-25
当事人:马某;史某凯
案由:离婚纠纷

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冀0930民初200号原告:马某,女,1998年12月19日出生,回族,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街。

被告史某凯,男,1997年0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

马某与史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0日立案。

原告马某于2020年3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