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东波,男,1963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文登区。
被告:烟台昆嵛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莒格庄镇泊而村东。
法定代表人:张本忠,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邵光,员工。
被告: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顺河街216号。
法定代表人:尹志波,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琴,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振男,山东时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徐海强诉被告烟台昆嵛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广电网络威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0日立案。
诉讼中,原告向本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为请求判决二被告给付工程款10000元。
原告徐海强于2020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对自己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