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吴加学、周绍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案号:(2019)云0128执1028号
所属地区: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3-06公开日期:2020-03-27
当事人:吴加学;周绍红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云0128执1028号申请执行人吴加学,男,1971年9月21日生,汉族,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住本自治县。

被执行人周绍红,男,1971年8月21日生,汉族,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住本自治县。

本院于2019年9月9日立案执行吴加学申请周绍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5000元,执行费125元。

本院于2019年9月30日向被执行人周绍红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

但执行人未履行。

本院分别于2019年9月9日、2020年3月3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提起网络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

2019年9月27日经传统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周绍红有房产信息。

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由被执行人周绍红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申请吴加学案件款15000元,但因履行周期较长。

且申请人暂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情形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

据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