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杜文凯诉王文礼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案号:(2020)吉0681民初151号
所属地区:吉林省临江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3-17公开日期:2020-04-01
当事人:杜文凯;王文礼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吉0681民初151号原告:杜文凯(曾用名杜文海),男,1968年9月27日出生,住吉林省临江市。

被告:王文礼,男,1972年11月24日出生,住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

原告杜文凯与被告王文礼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日立案。

原告杜文凯于2020年3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杜文凯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