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刘某与许某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青0203民初35号
所属地区:海东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3-19公开日期:2020-05-06
当事人:刘某;许某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青0203民初35号 原告:刘某。

被告:许某。

原告刘某与被告许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较为疑难、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