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文安与刘劲松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吉0322执恢98号
所属地区:吉林省梨树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2-27公开日期:2020-04-24
当事人:王文安;刘劲松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吉0322执恢98号申请执行人:王文安,男,1964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梨树县。

被执行人:刘劲松,男,1968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梨树县。

上列当事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吉0322民初410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3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本金及利息425000.00元、案件受理费3230.00元、执行费6275.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劲松与申请执行人王文安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王文安于2020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