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郑学松、李淑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0686民初279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栖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1-19公开日期:2020-12-14
当事人:郑学松;李淑娜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686民初279号申请人:郑学松,男,1978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栖霞市。

申请人:李淑娜,女,1980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栖霞市。

(二原告系夫妻)原告郑学松、李淑娜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本案在审理的过程中,申请人郑学松、李淑娜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本院查封,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为了案件的顺利执行,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