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赵德富,大队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连兰,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东忠初,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住,住所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翠云大道**/div> 负责人:何建国,镇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永,男,系该单位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霞,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测绘工程大队与被告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7日立案后,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