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白洪亮,男,1985年1月3日出生,满族,住黑龙江省五常市。
原告于仰达与被告白洪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被告白洪亮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林 叶人民陪审员 尹 萍人民陪审员 邓红霞二〇二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