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大连冰艺白钢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沙河口区圣水东方休闲酒店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辽0204执110号
所属地区:大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1-10公开日期:2020-03-28
当事人:大连冰艺白钢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沙河口区圣水东方休闲酒店
案由:其他案由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辽0204执110号申请执行人:大连冰艺白钢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法定代表人:张瑞雪。

被执行人:沙河口区圣水东方休闲酒店,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辽0204民初6913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其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